最高補貼100萬元!珠海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新規出臺
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已于近日印發《珠海市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資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多個知識產權項目進行資助,其中單個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年度內申請質押融資補貼資金最高可達100萬元。
《辦法》以推動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為目標,共分為5章29條,明確了一般資助、專項資助的標準以及資金的監督管理方式,進一步加大對全市創新企業、個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專利促進專項資金對珠海市知識產權事業的促進和引領作用。《辦法》將資助資金的來源和分配方式分為一般資助和專項資助。其中,一般資助指的后補助類型的資助,由市區兩級財政承擔,共10類,即:(一)發明專利獎勵;(二)知識產權貫標獎勵;(三)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獎勵;(四)專利獎配套獎勵;(五)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貼;(六)知識產權保險補貼;(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資助;(八)高質量品牌獎勵;(九)地理標志獎勵;(十)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獎勵。發明專利獎勵方面,企事業單位、高校(含校區)和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及個人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獎勵不超過1700元。在中國香港取得標準專利和原授標準專利、在中國澳門和在中國臺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獎勵標準辦理;在美國、日本、歐洲國家或歐盟獲得授權的每件獎勵不超過2萬元,在其他國家獲得授權的每件獎勵不超過1萬元。同一項發明創造在2個以上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授予專利權的,同一年內,最多按2個國家或政府間組織獎勵。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所獲得的各級各類資助總額不得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知識產權貫標獎勵方面,對上一年首次獲得《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本市企業或在本市獲得《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高校院所,在認證通過年度國內發明專利申請達3件以上且截止申報時貫標認證證書狀態為有效的,給予每家最高3萬元獎勵,具體數額由各區按照認證單位所開具的認證費發票金額審核確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獎勵方面,對新認定的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按以下標準獎勵:對經市知識產權部門新認定的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獎勵;對經省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對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分別給予每家5萬元、10萬元獎勵。專利獎配套獎勵方面,獲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并在本市實施的專利項目,第一專利權人為本市單位或珠海居民(具有珠海戶籍或至申請本項目資助時,在本市工作且連續繳納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的,對第一專利權人按省政府授予獎金的60%給予配套獎勵;獲廣東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并在本市實施的專利項目,第一專利權人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的,對第一專利權人按省政府授予獎金的60%給予配套獎勵。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貼方面,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資金用于補貼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商業銀行貸款所產生的利息及評估(評價)費、擔保費、保險費等費用。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資助。申報人通過質押知識產權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最高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及評估費、擔保費及保險費等費用的50%給予資助。單個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年度內申請補貼資金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知識產權保險補貼方面,對珠海市注冊企業,購買了除知識產權相關職業責任保險外的知識產權財產保險、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保險、知識產權信用保證保險等知識產權相關保險的,按保費50%補貼。當年對上一年的相應保費進行補貼,以保險公司開具的發票日期為準。單個企業每年補助累計不超過10萬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資助方面,對上一年在珠海市注冊的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且該機構上一年完成本市發明專利代理20件以上,專利電子申請率達100%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在珠海市注冊的企業或代理機構成為國家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總公司的,一次性資助20萬元。除專利資助外,《辦法》增加了高價值品牌(集體商標、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的資助內容。高質量品牌獎勵方面,獲得以下商標權利的權利人可以申請獎勵:首次獲得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的,按4萬元/件給予一次性獎勵;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并保護的馳名商標,給予一次性80萬元獎勵;首次被納入《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管理規范》的,按4萬元/件給予一次性獎勵,原則上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地理標志獎勵方面,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或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成功的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給予一次性4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