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提供研發證明文件的通知
各相關備案主體:
為加強備案主體管理,根據《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備案主體、代理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第六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請在2025年3月12日前,登錄預審管理平臺,在預審管理平臺的主體行為管理--自主提交文件處提交主要在職研發人員(3人以上)及聯系人近3個月的在該創新主體的社保繳納證明(以人社部門的網上蓋章為準)。如不及時提交文件,將依照管理辦法對備案主體進行處理。如有疑問,請致電020-31705724。
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5年3月5日
來源: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