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資金強創新促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開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資金強創新促發展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企業應在工信部繼續支持的第三批第二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內(附件1)。
二、支持方向和內容
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比超過4%的“小巨人”企業給予強創新促發展獎勵,整體獎勵資金額度不低于高質量發展資金的70%(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照附件2)。
三、申報程序和時限要求
1.本次申報采取線上提交的方式進行申報。項目單位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報資料清單,于2025年3月31日24:00前通過“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頁-一體化申報平臺-《關于組織開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資金強創新促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申報入口”或“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www.smebj.cn)-首頁-一體化申報平臺-《關于組織開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資金強創新促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申報入口”進行提交申報。
2.本次申報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收費的培訓班、解讀班、項目申報服務。
四、監督檢查
1.申報企業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并按時間進度推進。獲得資金支持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2.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后,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辦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按《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推進各項目單位年度實施成效自評估。工信部、財政部對地方培育工作實施年度績效考核,明確績效考核等次,以及繼續推薦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考核結果與后續獎補資金安排掛鉤。
4.對于截留、挪用、騙取財政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材料報送咨詢電話:82176966
附件:1.工信部繼續支持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第三批第二年)
2.強創新促發展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附件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2日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